
彰化商业银行创设于民国前7年(公元1905年)6月5日,由彰化县吴汝祥先生联合中部地方士绅,集资二十二万日圆,充为股本。于当年发起组织设立「株式会社彰化银行」,设总行于彰化,是为彰化商业银行发轫之始,迄今已历一百零三周年。
民国前2年(公元1910年)彰化商业银行为适应当时环境需要,将总行迁设台中市,积极拓展业务,凡台湾各重要繁盛地区,均分设营业机构,营业网分布全台。
民国34年10月25日台湾光复,民国35年10月16日彰化商业银行成立彰化商业银行筹备处,由林献堂先生担任筹备主任,并由政府接收日籍股东之股份。 民国36年2月举行创立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推选林献堂先生为董事长。同年3月1日正式改组成立为彰化商业银行,资本总额定为旧台币壹仟伍佰万元。
民国38年6月台湾实施币制改革,发行新台币,民国39年12月彰化商业银行将资本总额调整为新台币贰佰肆拾万元。其后经过多次增资,至今彰化商业银行资本总额为新台币62,094,756,000元,分为普通股4,809,475,600股,乙种特别股1,400,000,000股,每股面额新台币壹拾元。为国内资本雄厚,基础稳固之商业银行。
民国86年12月,台湾省政府将其持有之彰化商业银行普通股股票进行公开招募,以执行公营事业民营化之政策,民国87年1月1日正式改制民营。
民国94年10月3日,台新金融控股公司入主彰化商业银行,持有股权22.5%,成为彰化商业银行最大单一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