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谓承受丧祭与宗庙的重任。《仪礼·丧服》“适(嫡)孙”贾公彦疏:“此谓嫡子死,其嫡孙承重者,祖为之期。”封建宗法制度规定,其人及父俱属嫡长而父先死,于祖父母丧亡时,则本身受祖父母之传重而为承重孙;如祖父及父均先死,于曾祖父母丧亡时,称承重曾孙。若无嫡长,以嫡次,无嫡次,以庶长,皆服三年丧。礼丧服:嫡(适)孙。凡承重者,皆服斩衰。
唐贾么彦疏:此谓适子死,其适孙承重者,祖为之期。
元陈曰:适孙无义,即为祖三年矣,今祖以又死,亦终三年之制。盖祖父在而丧祖以,则如父在,而为以也。
孔子家语:孙为祖父引服,嫡孙枚 。若长子死,则一人承重,斩衰三年,其众重长,仍服不枚。
清吴敬梓儒林外史第十三回:小 明于大义,……来嘉兴,太守已去世了,公孙承重。
2.指物体所承受的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