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接受河北省文物局南水北调办公室委托,会同邢台市文物管理处和临城县文物局对临城县补要村遗址进行了较大规模的田野调查钻探与发掘,发掘面积约4300平方米,发现大批仰韶文化晚期、先商时期、晚商时期、汉唐时期遗迹与遗物。其中仰韶文化和夏商时期遗存丰富,且有自己的特色,尤为重要。
补要村遗址位于临城县东部临城镇补要村与村东南镇楼公路南北两侧的农田中。经初步调查勘探,遗址面积约6万余平方米,文化堆积厚0.5米至3.2米。经过发掘与整理,发现各个时期的灰坑300余座,墓葬37座,房屋4座,灰沟19条,窑址5座,地面青铜冶铸基址1处。经初步整理,已复原各个时期陶瓷器200多件,石、骨、木、角、蚌器及青铜小件逾千件。
第一期:仰韶时期。集中分布在发掘区北部,发现窖穴与灰坑约60座,房基1座,陶窑3座,灰沟6条。房基仅残存底部,为半地穴式建筑。灰坑有圆形、椭圆形、不规则形,多数深约1米。出土遗物主要为陶器、石器、鹿角器等。陶器中夹砂陶多于泥质陶,有灰陶、褐陶、红陶等,夹砂陶大多陶色不够纯正。陶器以素面为主,纹饰有附加堆纹、篮纹、弦纹、划纹、旋纹、压印纹、戳印纹、指甲纹、箍带纹等。部分器类腹部装饰鸡冠耳、柱状耳、带状耳或鋬耳,有的陶器口部压印花边。彩陶数量较多,一般饰以红褐或黄褐色陶衣,有红彩、紫褐色彩及少量黑彩,纹样有弧边三角纹、斜线纹、竖线纹、水波纹、水滴纹、网格纹、吊环纹等。夹砂陶器以小口罐、甑最为常见,二者组合配套作炊器使用。其中甑往往在腹部加装2个至4个柱状耳或鸡冠耳、鋬耳。夹砂陶器还有箍带纹小口高领瓮、罐、器盖、筒形杯、直口折沿小罐、小平底碗等。泥质陶器有小口高领壶、折腹盆、盆、罐、钵、碗等。石器有大型石铲、斧、凿、锛、纺轮等,石环数量较多。鹿角器有角锥。骨器有骨耒。蚌器以蚌镰和穿孔蚌刀较为常见。水生动物遗骸以各类贝壳为多。上述文化遗存和分布于豫北冀南地区的大司空类型面貌有相似之处但又有较明显的差异,或属与大司空类型同时期的另一个仰韶文化地方类型。
第二期:先商时期。集中分布在发掘区南部,发现窖穴与灰坑近20座,房址1处。F3为近长方形的半地穴式建筑,墙壁及地面加工良好。灰坑以圆形坑最为常见,另有椭圆形和不规则形。出土遗物主要为陶器、石器等。陶器中夹砂陶略多于泥质陶,有灰陶、褐陶和黑褐陶,陶器制作较精致。陶器中素面陶比例不高,陶器磨光较为发达。纹饰有绳纹、线纹、压印纹、旋纹、弦纹、篮纹、戳印纹、楔形点纹、三角划纹等。陶器以平底器占绝大多数,三足器次之,有极少量的圈足器。近半数平底器器底饰有纹饰。陶器器类有鬲、甗、鼎、豆、橄榄罐、深腹罐、折腹罐、小口瓮、平口瓮、鼓腹瓮、圈足蛋形瓮、盂、大敞口平底盆、深腹盆、尊、盘形豆、碗形豆、斝、器盖等。陶器器类组合较为固定。石器以石镰最为常见,另有铲、穿孔石刀、有肩石铲、斧等。玉器有玉璧1件。角器为鹿角锥。文化面貌受东方岳石文化和冀北地区同时期文化影响明显,与已发现的先商文化遗存相比,有自己独有的特色。
第三期:晚商时期。遍布整个遗址发掘区,发现窖穴与灰坑200余座,灰沟2条,墓葬16座,陶窑3座,冶铸地面遗迹1处,祭祀坑及“燎祭”场所8处。灰坑以圆形坑最为常见,另有椭圆形及不规则灰坑,坑壁一般加工较好,部分灰坑略有袋状。墓葬形制有竖穴土坑墓和瓮棺葬。竖穴土坑墓葬不见腰坑及殉狗。瓮棺葬大多数有较浅的墓圹,葬具以瓮和鬲最为常见。陶窑皆为升焰窑。冶铸地面遗迹可见密集的炭渣与烧土,地面可见烧流痕迹,地面踩踏痕迹较明显,散见陶范、坩锅及破碎铜器碎片与卜骨。祭祀坑分人祭和牲祭,用牲为牛、猪和狗。出土遗物以陶器为大宗,常见器物为鬲、鼎、盆、豆、假腹豆、罐、簋、瓮、敛口钵等,另有少量的觚、爵、卣、壶等器类。石器常见的有斧、镰、铲、刀、凿等。骨器可见耒、耜、锥、笄、针等。铜器有镞和破碎的鼎、簋口沿。卜骨与卜甲较为多见。发现的人祭坑、铸铜陶范、原始瓷等说明补要村遗址在晚商时期是一处等级较高的遗址。
第四期:东周至秦汉时期。发现石砌墙基的房屋2座,建筑过程为先挖掘方形基坑,以石块垒砌墙基,之后垫土形成房屋地面。房屋中出土战国至汉代常见的瓮、甑、盆等陶器碎片及瓦片。
第五期:唐宋时期。主要遗迹为灰沟与墓葬。发现灰沟10条,墓葬21座。灰沟多为东西走向,应当与农田灌溉排水有关。墓葬多为土洞墓。土洞墓有竖穴墓道,部分墓葬以砖垒砌墓室。多为2人至3人合葬墓,葬式不规则。随葬器物有瓷碗、盘、双系罐、三足炉、三彩炉、陶罐、瓮、塔式罐、铜镜、铜带扣、带銙、钱币、铁钗、铁剪、玛瑙珠、陶珠等。在多座墓葬中发现有穿孔的砖或石块随葬,可能与某种葬俗信仰有关。
河北省中南部除武安赵窑、磁县界段营、下潘汪、邯郸百家村等遗址以外,少有堆积丰富、地层序列完整的纯粹的仰韶时期遗存,中部地区众多遗址中仅有零星单位甚至仅发现零星的仰韶时期陶片。长期以来冀中地区仰韶晚期因缺乏系统材料而被笼统地归入仰韶文化大司空类型。补要村遗址的发现提示研究者应重新审视河北中部地区的仰韶文化晚期遗存,冀中地区应是一个存在较为特殊地方特色的区域。补要村遗址所发现的先商时期遗存与先商文化下七垣类型十分接近,但又存在自己的特点,陶器组合与已经发表的材料略有差异,这或许为探索文献所记载的商先公所居“砥石”的地望与冀南西部太行山东麓地区的先商时期考古学文化提供了新的线索。补要村遗址唐宋墓葬的发掘为冀南地区晚唐、五代至宋金时期瓷器制作工艺、产品流通、器物形态演变及葬俗信仰活动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材料。
仰韶文化时期至夏代是中国古代文明孕育、诞生和初步发展的关键时期,河北省中南部地区又是当时文明产生、发展的中心之一。补要村遗址仰韶文化时期至夏代文化遗存丰富、系统,独具特色,是此次发掘收获的重中之重。这些材料的发现与进一步整理,将有力地促进中国古代文明起源的研究和夏商文化的研究。(王 迅 常怀颖 朱博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