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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主(谋主)
出谋划策的主要人物。《左传·襄公二十六年》:“ 析公 奔 晋 , 晋 人寘诸戎车之殿,以为谋主。”《后汉书·苏竟传》:“ 延岑 护军 邓仲况 拥兵据 南阳 阴县 为寇,而 刘歆 兄子 龚 ,为其谋主。” 宋 洪迈 《容斋三笔·记张元事》:“ 张 吴 既至 夏国 , 夏 人倚为谋主,以抗朝廷。” 鲁迅 《坟·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他捉住了谋害她的谋主,调集了告密的案卷,要为她报仇。”
仅《三国志》中此词共出现9处(就其本意而言。不计另外一处:《费祎传》载裴注引殷基通语曰:“若爽信有谋主之心,大逆已构,而发兵之日,更以芳委爽兄弟。”此处“谋主‘乃是指“谋攻君主”之意)。
《袁绍传》载曰:“众数十万,以审配、逢纪统军事,田丰、荀谌、许攸为谋主,颜良、文丑为将率,简精卒十万,骑万匹,将攻许。”
《荀攸传》载曰:“是时荀攸常为谋主。”
《贾诩传》载贾诩言曰:“绣无谋主,亦原得诩,则家与身必俱全矣。”
《董昭传》载曰:“时郡右姓孙伉等数十人专为谋主,惊动吏民。”
《王基传》载王基言曰:“今陆逊等已死,而权年老,内无贤嗣,中无谋主。”
《诸葛亮传》载曰:“先主复领益州牧,诸葛亮为股肱,法正为谋主,关羽、张飞、马超为爪牙,许靖、麋竺、简雍为宾友。”
《法正传》载曰:“以正为蜀郡太守、扬武将军,外统都畿,内为谋主。”
《孙策传》载曰:“彭城张昭、广陵张纮、秦松、陈端等为谋主。”
《孙皓传》载裴注引《襄阳记》曰:“司马懿父子,自握其柄,累有大功,除其烦苛而布其平惠,为之谋主而救其疾,民心归之,亦已久矣。”
综合上面9处来看,除了《董昭传》载曰:“时郡右姓孙伉等数十人专为谋主,惊动吏民。”此条没有讨论意义之外,其它8处我们认为其含义及用法基本相同。此8处,有7处是陈寿所用,1处是《襄阳记》所载。谋主的具体含义是什么?从“以审配、逢纪统军事,田丰、荀谌、许攸为谋主,颜良、文丑为将率”来看,谋主与“统军事”及“为将率”是有明显区别的。从陈寿及襄阳记明确所称的诸位谋主(田丰、荀谌、许攸、荀攸、法正、张昭、张纮、秦松、陈端、司马懿父子)来看,谋主显然事关政治、军事、战略、治民等诸方面,可以认为是综合掌权之重臣。诸臣或有本传,或其事见于相关传主之文。
从张昭看谋主一词之解释
《孙策传》载曰:“彭城张昭、广陵张纮、秦松、陈端等为谋主。”
《张昭传》载曰:“孙策创业,命昭为长史、抚军中郎将,升堂拜母,如比肩之旧,文武之事,一以委昭。”
参看二条史料,可见谋主是可以(不是说必然)同时兼顾“文武之事”的。田丰、荀谌、许攸、荀攸、法正、张昭、张纮、秦松、陈端、司马懿父子诸人,由于篇幅所限,自己不能一一论其为谋主之详细事迹;但其中许多人出帅入相,参与军国谋略多矣重矣明矣,自不必待详证矣(好象是三国常识,故自己不想再拉长文章篇幅)。
股肱与谋主地位之比较
《诸葛亮传》载曰:“先主复领益州牧,诸葛亮为股肱,法正为谋主,关羽、张飞、马超为爪牙,许靖、麋竺、简雍为宾友。”或曰,诸葛亮为股肱,即是蜀实际之相;诸葛亮列前,即可证诸葛亮当时地位(职权)高于法正。前面自己所举股肱之例,没有一处可以明确可证为指相之权。当时诸葛亮“为军师将军,署左将军府事”(本传)署左将军府事,是不是可证为相?《董和传》载曰:
“先主定蜀,征和为掌军中郎将,与军师将军诸葛亮并署左将军、大司马府事,献可替否,共为欢交。自和居官食禄,外牧殊域,内干机衡,二十馀年,死之日家无儋石之财。亮后为丞相,教与群下曰:“夫参署者,集众思广忠益也。若远小嫌,难相违覆,旷阙损矣。违覆而得中,犹弃弊蹻而获珠玉。然人心苦不能尽,惟徐元直处兹不惑,又董幼宰参署七年,事有不至,至于十反,来相启告。苟能慕元直之十一,幼宰之殷勤,有忠於国,则亮可少过矣。””
由此可见,当时署左将军府事者至少有二人,那么我们能够称此二人都是相吗(此处所称相乃指首席重臣,只能是一人)?显然不能。读诸葛亮此处之语,董和之位不及于他(“来相启告”可以解释为告于诸葛亮;逻辑上诸葛亮之位之权自当高于董和)——但至少可以证明一点:当时并不是诸葛亮一人署左将军、大司马府事,至少是有人分其权的。可见当时诸葛亮不是相(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参署之董和是如后来的蒋琬等为丞相长史等职一样,是诸葛亮的属下;也就是说,董和至少应是诸葛亮的副手,而不是属下)。案:建安十九年,先主定蜀。建安二十四年,先主为汉中王。先主于上汉帝表中曰:“谨拜章因驿上还所假左将军、宜城亭侯印绶。”(本传)此时进封大司马号(“臣等辄依旧典,封备汉中王,拜大司马”,“上臣大司马汉中王”)(本传),因此董和参署,始于建安十九年。参署七年,则最后一年是建安二十五年。由此可见,董和参署七年,包括署左将军府事有六年,署大司马府一年(可能卒于任上)。
又案:现在《三国志》标点本常见“与军师将军诸葛亮并署左将军大司马府事”之断句,而不是“与军师将军诸葛亮并署左将军、大司马府事。”这个似乎可以商榷,容易误导后学,以为左将军大司马府是一府,而实际上是二府。
股肱不必为相,亦不必高于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