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舜镜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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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舜镜,男,37岁,中共党员,大专,陆丰市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副大队长。

汕尾中院审理震惊中外的“9901”海盗案时,他带队负责押解、值庭任务,周密部署,并主动协助出示证据,出色完成这次重大任务。2001年汕尾中院审理全国头号假币案,他又带队负责押解12名被告人,严密防卫,又一次出色完成重大案件的押解任务。仅2000年以来,他参与押解人犯813次,执行民事案件1138宗。去年,他在执行陆丰农信社追贷案件中,提供司法建议,减轻农民负担,顺利执结案件47宗,农户称李舜镜为“了解农民疾苦的好警官”。

李舜镜同志的先进事迹感人至深,被社会广为传扬,树立了一位人民好警察的光辉形象。中国《内参》、《中国城市报道》、广东省公安厅《人间》杂志等十几家媒体先后作了专题报道。

2001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今年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人民的好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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