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格诺派
Huguenots
16~17世纪法国新教徒形成的一个派别。又译雨格诺派。该派反对国王专政,曾于1562~1598年间与法国天主教派发生胡格诺战争,后因南特敕令而得到合法地位。后又遭迫害,直到1802年才得到国家正式承认。
十六到十七世纪法国新教徒(加尔文派)的称呼。一般认为得名于德文“结盟者”(eidgenossen)。主要成分为反对国王专制、企图夺取天主教会地产的新教封建显贵和地方中小贵族,以及力求保存城市“自由”的资产阶级和手工业者。
·胡格诺派 Huguenots 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运动中兴起于法国而长期惨遭迫害的新教教派。
1517年宗教改革运动自德国开始,路德的著作广传欧洲各地,运动也在法国展开。法国新教徒遭受迫害,
1534年,加尔文等新教人士被迫逃亡;迫害继续进行,由个别处死发展成为大规模屠杀。
1559年各地胡格诺派人士在巴黎开会,拟订信仰 声明。该派深受加尔文教义的影响,因此属于归正宗而不是路德宗。
1562年法国宗教战争爆发,断断续续直到1598年。
1572年8月巴黎发生著名的圣巴托罗缪惨案,暴行扩展到法国全境。
1598年法兰西国王亨利四世颁布南特赦令,赐予胡格诺派宗教信仰自由和政治自由。但17世纪20年代路易十三在位期间,内战重新爆发,胡格诺派失败。1629年6月签订阿兰和约,胡格诺派仅保留信仰自由,而完全丧失军事优势。
1685年10月路易十四宣布撤消南特赦令,数年内法国新教徒被迫逃亡者达25万以上,大部分逃往英格兰、普鲁士、荷兰或美洲。
1745-1754年期间,迫害胡格诺派的运动又起,但此时已为舆论所不容。1789年法国大革命时期,国民议会确认宗教自由,新教徒亦可担任任何公职或从事任何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