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程氏爱鸟
出处:苏轼《东坡杂记》
作者苏轼(1037~1101)字子瞻,又字和仲,号“东坡居士”,享年66岁。南宋高宗朝乾通6年,赠太师。眉州(即今四川眉山)人,汉族,是苏洵的大儿子,北宋著名文学家、书画家、散文家、诗人、词人,豪放派词人代表。嘉祐二年(1057)与弟苏辙同登进士。授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熙宁二年(1069),父丧守制期满还朝,为判官告院。与王安石政见不合,反对推行新法,自请外任,出为杭州通判。迁知密州(今山东诸城),移知徐州。元丰二年(1079),罹“乌台诗案”,责授黄州(今湖北黄冈)团练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签书公文。哲宗立,高太后临朝,被复为朝奉郎知登州(今山东蓬莱);4个月后,迁为礼部郎中;任未旬日,除起居舍人,迁中书舍人,又迁翰林学士知制诰,知礼部贡举。元祐四年(1089)出知杭州,后改知颍州,知扬州、定州。元祐八年(1093)哲宗亲政,被远贬惠州(今广东惠阳),再贬儋州(今海南儋县)。徽宗即位,遇赦北归,建中靖国元年(1101)卒于常州(今属江苏),年六十六,葬于汝州郏城县(今河南郏县)。他与他的父亲苏洵(1009~1066)、弟弟苏辙(1039~1112) 皆以文学名世,世称“三苏”;与汉末“三曹父子”(曹操、曹丕、曹植)齐名。”。“三苏”为唐宋八大家中的三位【唐宋八大家是唐宋时期八大散文代表作家的合称,即唐代的韩愈、柳宗元和宋代的欧阳修、苏洵、苏轼、苏辙(苏洵是苏轼.苏辙的父亲,苏轼是苏辙的哥哥)、王安石、曾巩。 (分为唐二家和宋六家)】。作为杰出的词人,开辟了豪放词风,同杰出词人辛弃疾并称为“苏辛苏轼的作品有《东坡七集》《东坡乐府》等。在政治上属以司马光为领袖的旧党。
原文吾昔少年时,所居书室前,有竹柏杂花,丛生满庭,众鸟巢①其上。武阳君②恶杀生,儿童婢仆,皆不得捕取鸟雀。数年间,皆巢于低枝,其鷇③可俯而窥④也。又有桐花凤四五,日翔集其间。此鸟羽毛,至⑤为珍异难见,而能驯扰⑥,殊不畏人。闾里⑦间见之,以为异事。此无他,不忮⑧之诚,信于异类也。有野老言:鸟雀去人太远,则其子有蛇鼠狐狸鸱鸢之忧。人既不杀则自近人者,欲免此害也。由是观之,异时鸟雀巢不敢近人者,以人为甚于蛇鼠之类也。苛政猛于虎,信哉!
注释①巢:筑巢
②武阳君:苏轼的母亲
③鷇(kòu):初生的小鸟
④窥:看
⑤至:极
⑥训扰:驯服顺从
⑦闾(lǚ)里:这里指乡里人
⑧忮(zhì):嫉妒,歧视
译文我小的时候所住的书堂前面,有竹子柏树和各种花,欣欣向荣,长满了院子,很多鸟在上面筑巢。武阳君(我的母亲)厌恶杀生,命令小孩和仆人都不得捕捉小鸟。仅仅几年的时间,(由于没有捕捉行为)鸟雀们都将巢建在花木的低枝上,他的幼鸟可俯身而看。又有四五只叫桐花凤的鸟,白天在花木丛里一齐飞翔。这种鸟羽毛极为罕见珍贵,而且能驯养服从,从来不畏惧人。乡里人偶然见了,把这当作奇怪的事。这其实没什么,不技之诚,它们信任异类。民间有一种古老的说法:鸟雀的巢建得离人太远,那么它们的孩子就会有被蛇、鼠、狐狸、鸱鸢吃掉的忧患。人既然不杀鸟雀,那么它们自然愿意接近人,想免除这个灾患(指孩子被蛇、鼠、狐狸、鸱鸢吃掉的忧患)。从这件事情看,日后鸟雀不敢接近人的原因是以为人的作为比蛇鼠之类牲畜的作为更加残暴(为了说明下面的“苛政猛于虎”,说苛刻残酷的刑法比老虎都要凶猛),相信“苛政猛于虎”这句话了。
启示全篇讲的是爱鸟的故事。究其深意,在于一个“仁”字,篇末的“苛政猛于虎,信哉!”正显出“仁”字的实质。凡人之情,皆出于“仁”,否则,其带给社会的灾害是难以估量的。所以苏轼提倡以“仁”治天下,“百官之众,四海之广,使其关节脉理,相通为一。叩之而必闻,触之而必应。夫是以天下可使为一身。天子之贵,士民之贱,可使相爱。忧患可使同,缓急可使救。” 从“仁”的哲学思想而广展到“仁政”的主张,已属政治思想的范围。
这是一篇杰出的寓言散文,首段记作者母亲因吃斋行善,故“ 恶杀生”,禁捕雀鸟,任其生长繁息,使众鸟不畏人 捕而与人亲近,实际上起到保护鸟类的作用。次段是以“有野老言”,道出他希望表达的愿望:鸟类因有人类保护而免于猛禽的伤害,隐喻朝廷官府应保护平民,防止坏人侵害。并借此暗讽朝政腐败、官吏残害百姓的现实,如文末引“苛政猛于虎”一语,使全文主题突出,寓意深刻。行文流畅,平易自然,轻描淡写,以寥寥数笔勾勒出庭院鸟语花香的美景。然而,在平淡自然中显出“ 猛于虎也”的雄奇,使文章显得不同凡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