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一般印在图书版权页和封底下端的、包括图书分类号、出版社代号和序号的组合数码。1956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出版事业管理局颁发《全国图书统一编号方案》(简称全国统一书号),并付诸实施。
图书分类号分类号按图书知识部门分为17类: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包括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毛泽东著作、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像、毛泽东像),哲学,政治,经济,军事,法律,文化教育,艺术,语言文字,文学,历史,地理,自然科学,医药卫生,工业技术,农业技术及综合参考。
出版社代号每1个出版社以3位阿拉伯数码为其代号,如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的代号为197。
序号指同一出版社、同一类别的书、按发稿先后次序排列, 在出版社代号与序号之间,加一个居中小圆点隔为两段。
统一书号规范如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邓小平文选》(1975~1982),分类号为3,出版社代号为001,此书是该社出版的政治类书籍的第1907种,统一书号为“3001·1907”。统一书号除印在版本记录页以外,还应与定价在一起印在封底或护书纸上,横排书印在右下角,直排书印在左下角,如《邓小平文选》(1975~1982)一书的式样为:
书号 3001·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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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1.45元
统一书号的编制,原则上以一个定价单位编一个书号。多卷(册、张)或成套出版的图书,不分开发售的只有一个书号,在最后一卷(册、张)或在总的封套印上书号和定价;可以分卷(册、张)发售的,每卷(册、张)各有一个书号,并分别印上书号和定价。图书如停止出版或更改书名,原编书号不再使用。
统一书号的停用国家标准局于1986年1月批准颁布了中国标准书号,国家出版局决定,自1987年1月1日起,中国标准书号取代全国统一书号。
《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大类表(1956.02-1987.12)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著作
2.哲学、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附:宗教、无神论)
3.社会科学、政治科学
4.经济、政治经济与经济政策
5.国防、军事
6.国家与法、法律
7.文化教育
8.艺术
9.语言、文字学
10.文学
11.历史、革命史
12.地理、经济地理
13.自然科学
14.医药、卫生
15.工程、技术
16.农业、畜牧、水产
17.综合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