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柳生 1944年生,安徽滁州人。1972年到贵州省话剧团工作,以后又到中央戏剧学院编剧干部进修班学习,结业后回贵州省话剧团任编剧、编辑兼演员。1986年调到贵州电视剧制作中心工作至今。曾在《艳阳天》、《红鼻子》、《第二个春天》、《结婚之喜》、《三换新郎》、《踏遍青山》、《任尔东西南北风》等话剧及《还债记》、《请留此山中》、《敲诈》等电视剧中创造各种不同类型的人物形象20余个。在电视剧《侗女贝仙》中任表演指导,该剧获全国少数民族题材电视艺术"骏马奖"三等奖,载入《电视艺术辞典》。在电视连续剧《普通一官》中任副导演,该剧获西南五省一市电视剧一等奖。在电视剧《盘古河上女船家》中任执行导演,该剧获西南五省一市电视剧二等奖。在电视短剧《高楼小事》、电视小品《伞》中担任编剧、导演,《伞》获西南五省一市电视小品优秀奖。此外,还发表、上演、播出过一些诗歌、散文、评论、话剧、广播剧、相声等作品及剧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