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日报》是长春市委机关报,创刊于1945年,至今已走过了62年的辉煌历程。
1999年12月16日,在长春日报社基础上,成立了长春日报报业集团。《长春日报》成为集团的龙头报纸,带动着其他3报1刊蓬勃发展。
《长春日报》对开12版,彩色胶版印刷。面向全国各地发行,密集发行于长春市内6区及所辖4市(县),日发行量18万余份。
《长春日报》新闻量大,内容丰富,可读性强,具有党报的庄重,又具有晚报的特色,已上网发行。是本地区发行量最大、覆盖最广、传阅率最高的一份综合性报纸,满足了各阶层人士的需求,拥有广泛的读者群体,深受人们的欢迎。
《长春日报》广告刊发信誉好,社会效益显著,回报率高,吸引着国内、国际一大批长期刊户,为本地区首选媒体。
《长春日报》广告部在全国广告行业评比中数十次获奖,先后荣获:全国报业管理先进集团;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工商局颁发公益广告活动先进单位;1997~2001年度全国广告行业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