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错对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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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出句的词语与对句的词语本可相对,但不是在同一个位置而是错开的,称为“交错对”或“错落对”,过去则称为“蹉对”。例如王维的五律《辋川闲居赠裴秀才迪》中的颔联:

倚杖柴门外,临风听暮蝉。

这一联出句的主语“倚杖”与对句的主语“临风”,都是以动词修饰名词,对得还工稳。但后面三字,出句是“柴门外”,对句是“听暮蝉”,如只看“柴门”和“暮蝉”,都是前一字修饰后一字,可以相对。但从词组位置的安排来看是不能相对的。因为“柴门外”是以方位词“外”作“柴门”的修饰语而置于后面;“听暮蝉”却是以动词“听”来修饰宾语“暮蝉”。如要相对,必须把“柴门"放在“外”字后面,或是把“暮蝉”移在“听”字前面方能成对。但是不论移动上句的“柴门”还是下句的“暮蝉”,不但都不合平仄和韵脚在格律上的要求,而且也不合语法规则。在这种情况下,利用交错对的形式把应对的词语错开来补救,就解决了这个问题,读起来也很自然。

再看杜甫的五律《长江》二首之一的起联:

众水会涪万,瞿塘争一门。

从这一联上下句词组的性质来看,上联的“众水”应与下联的“一门”相对,“涪万”应与“瞿塘”相对;但如果把“一门”与“瞿塘”的位置互易,变成“一门争瞿塘”,意义就含混不清了,所以只能照现在这样安排。当然,这两句诗是此诗的起首一联,并不要求使用对仗,这里只是把它作为例子,来说明交错对的使用情况。

交错对一般都是在词语对仗安排与格律发生矛盾的时候,才采用这种形式以作补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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