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抵押放款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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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抵押放款“不动产抵押放款”的对称。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之一,是一种以商品或有价证券作为担保品的放款,在发放以商品作为担保的放款时,要首先确定抵押商品的“垫头”和取得抵押商品的权益。所谓“垫头”就是抵押品的价值与贷款金额两者之间的差额。为了保证贷款的安全,还必须注意抵押商的易售性、价格的稳定性、易损性,据此确定合适的“垫头”。在发放以有价证券为抵押的放款时,应注意有价证券的流动性,即可以随时在市场上出售而不发生损失。这就要了解证券发行单位的信用状况,政权在市场上是否受欢迎,行市是否稳定,以及发行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一般来说,风险较小的有价证券,发放抵押贷款的比例也较高。在办理证券抵押放款手续时,还要注意证券是借款人独有还是同他人共有,是记名还是不记名的。如果是同他人所共有,应由所有人共同出面;如属不记名证券,则应确认借款人为该证券合法所有者后才能发放贷款。银行发放动产抵押放款时,除以商品和有价证券作抵押外,有时还将应收帐款、保险单、银行存款、合同和特许权等作抵押,以保证放款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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