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县规划局成立于2003年4月,负责全县规划管理和测绘管理,属局级行政单位。规划局内设办公室、城市规划科、小城镇规划科,另有一个下属事业单位——规划监察中队。全局现有干部职工24人,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7人,工勤编制2人,下属事业编制15人。
单位地址:潼南县桂林街道办事处金佛路68号
潼南县规划局工作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规划、镇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二、负责编制县城的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控制规划及详细规划;参与研究城市规划有关的国土、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各项专业规划;审核上报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城总体规划。
三、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制镇总体规划的组织论证、申报或审批;负责指定报市审批的建制镇包括历史文化名镇总体规划的初审转报工作;会同 文物管理部门进行全县历史文化名镇、历史街区、保护地段等的评定及规划审查报批工作,会同园林绿化等部门进行全县风景名胜区评定及规划的审查报批。
四、负责核发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含临时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简称“一书三证”)工作。
五、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雕塑、绿化小品、户外广告的管理和审批工作。
六、负责全县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组织检查城市规划、镇乡规划的实施情况,依法查处城市规划违法案件,负责全县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规划执法监督和法制宣传教育。
七、实施对城市规划设计和城市规划测绘的行业管理。
八、负责县城市规划建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九、负责全县城市规划业务的发展、科技进步、信息交流、技术培训等工作。
十、承办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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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规划局网站:http://www.tnxghj.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