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简称潼南县安监局,是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2001年8月,由原县政府安全生产办公室更名成立,现有干部职工15人,内设办公室、安监科,下属事业单位潼南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潼南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对全县安全生产履行组织协调、综合监管、事故查处等职责。
职能:
1.综合管理和宏观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行使国家监督职能。
2.拟定全县安全生产考核目标,并实施监督和考核工作。
3.负责组织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活动。
4.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承担的专项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5.负责全县伤亡事故统计分析,组织协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安全事故的批复结案。
6.组织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监督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7.负责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安全设施的评价、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8.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9.监督管理劳动防护用品。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