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西北1860年,在第二次鸦片战争前后时期,俄国先通过《中俄北京条约》、《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与后来的《塔城界约》(同治三年,1864年)、五年后的《塔城界约续约》(同治八年,1869年)和《伊犁条约》(光绪七年,1881年)不平等条约,分别割占中国大西北以及“唐努乌梁海西北部十佐领”之地(现分属蒙古国、俄罗斯图瓦共和国),总计丧失的领土大约一百五十多万平方公里之多。
苏联解体后,外西北先后成为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的领土。其中,占据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一半以上国土;而且哈萨克斯坦最富饶地区、哈萨克斯坦第一大城市、中亚地区第二大城市——阿拉木图(中亚第一大城市,是中国的乌鲁木齐)就着落在外西北巴尔喀什湖以南的富饶原野上。
另外,外西北还包含现属阿富汗的瓦罕走廊。19世纪末,由于俄国在中亚的侵略扩张,中、俄两国曾在包括瓦罕走廊在内的整个帕米尔高原发生争端。与此同时,英、俄两大帝国也在中亚争夺势力范围,不断在阿富汗地区发生冲突。为避免进一步的冲突,1895年3月11日,英、俄抛开了两个最重要的当事国“中国与阿富汗”,私自签订了《关于帕米尔地区势力范围的协议》,不但划定两国在帕米尔高原的势力分界线,而且将兴都库什山北麓与帕米尔高原南缘之间的狭长地带划作两国间的“隔离带”,即“缓冲地带”。
1963年11月,中国和阿富汗两国通过签订《边界条约》,才正式将两国在瓦罕走廊的边界线法律化、明确化。依照该协议,两国边界线南起海拔5630米的雪峰,北至海拔5698米的克克拉去考勒雪峰。但是,中国至此,已确定失去瓦罕走廊的
外西北在中国的方位领土主权。由上述,中国国史上“完整的西北”,变成了“残缺的西北”。
中华民族自古就在外西北地区生活繁衍,西汉时期就对此地区进行有效长期管理。华夏儿女迟早将收回外西北的失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