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补偿教育(compensatory education)系指为文化不利(culturally disadvantaged)儿童设计不同教育方案,以补偿其幼年缺乏文化剌激的环境,进而减少其课业学习困难和增进课业学习能力。
补偿教育的倡导,在英美约起源于1960年代左右,当时民权运动的兴起,社会呼声废除种族隔离政策,促进学校融合,并落实教育机会均等。所以,照顾弱势族群或文化不利儿童,成为当时教育和社会福利的重要政策之一。
补偿教育之所以重视弱势族群或文化不利儿童,其基本的假设在于这些儿童在幼年生活都有文化剥夺现象,在语言发展上都有显著不利的状况,因而影响到尔后进入小学的学习效果。因此,为了让这些儿童有学习成功的能力和机会,不要让他们成为学习的失败者或落后者,政府应该极力给予协助,以强化其学习条件和机会。
英美为了有效推动补偿教育,乃纷纷提出各种补偿教育方案,例如:在美国提出的充实方案(enrichment program),注重语言、数学、科学、阅读技巧等方面的补救课程;学科导向学前教育方案(academically oriented preschool program),则以发展语言技巧为主;此外一九六五年开始实施「及早教育方案」(Head Start),提供低收入家庭儿童及早接受幼儿教育,实施以来亦获得相当大的成效,其成功的主要原因在于提供全面性的服务、家长参与和家庭支持、能够符合地方性需求、训练和技艺的支持,以及操行合作性的方式。英国亦有补偿教育的类似做法,将贫民地区、学校设备与师资较差地区,划定为「教育优先区」(educational priority area,AREA),优先提拔教育经费给这些地区,同时为鼓励优良教师到教育优先区服务,特别提供优惠教育津贴,以补救这些地区教育之不足,使文化不利或资源不足地区之教育能够得到适当的发展。
不管补偿教育方案采取何种方式,其主要目标都有其共同之处;1.所有方案都强调早期教育的重要性,补偿教育愈早实施效果愈佳;2.所有的方案都是针对弱势族群或文化不利地区之儿童;3.多数方案都重视语言学习、阅读技巧、数学学习、自我观念和学习态度的培养。
基本上,补偿教育多多少少意味着教育机会均等的实现,不管来自任何阶层的儿童应当都有接受同等与保障其教育机会。我国90年代大力推动的「特殊教育」和「教育优先区计划」,可视为补偿教育的代表政策之一,实施结果亦获得相当大的肯定,值得继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