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殿林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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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殿林】(1842~1916)清末大臣。字荫墀。大同县大王村人。)。据清代《大同府志》记载:“元丞相脱脱墓,府东百二十里大王村,有碑记,大同李氏,其后也。”从上述情况可以推断,李殿林祖上系蒙古族人。

李殿林之父李增桂,共有五个儿子和一个女儿,长子李时中,次子是虚设,老三李士林,老四李毓林,老五李苑林,老六李殿林,女儿李美林。因为李殿林在李氏门中排行第六,故而,当地乡亲们都亲切地称呼他为“六大人”。李家当时在大王村之中,虽然属于小康之家,但是常常遭受本村恶霸地主郝威的欺侮。所以,决心发愤图强改换门庭,不惜花费重金,延请浑源州水香寺的科举进士谢定书来到李家,专门教授六个儿女读书。由于谢定书先生知识渊博,督教学生有方,再加上李氏兄弟苦读不辍,因此,在同治、光绪年间,李家兄弟全部科考及第。

清朝同治甲子年间,18岁的李殿林赴太原乡试中文举。同治十年辛未科进土及第,多年来曾经历任:翰林院庶吉士、翰林院编修、广西学政、咸安宫总裁、日讲起居官总裁、科举会试主考官、内阁学士、礼部左侍郎、兵部右侍郎、广东乡试正考官、吏部主侍郎、江苏学政、正白旗汉军副都统、邮传部尚书、正黄旗汉军都统、吏部尚书、充经筵讲官、参予政务大臣、吏部尚书协办大学士、礼学掌院大学土,赠紫禁城骑马,西苑门内乘二人肩舆,优礼有加。

李殿林平日居官慎守成法,廉洁奉公,馈遗无受,请托无听,循规任免,从未安置私人。在署邮传部尚书时,整顿吏治,革除积弊,一日内弹劾数十百员,营私渎职者望而生畏,因而使国家财经收入骤增,吏治廉洁,但他自己却两袖清风,一尘不染。

辛亥革命时期,李殿林目睹清朝政府昏庸腐败,料知清朝气数已尽,难以挽回,只好上疏辞官。于1912年2月8日离职回到原籍大王村闲居。在此期间,曾于西册田村桑干河铁索桥北岸,亲笔书写普济桥碑文。石碑正面写有“普济桥”三个大字,其字体浑雄有力,气势宏伟,为世上罕见,石碑后面刻有铁绳桥诗一首:

层冰开(氵互)客心惊,每到春秋阻旅行。

西望河源来马邑,东连山势拱燕京。

悬崖陡立千寻峭,铁索凌虚一道横。

步步舆梁无痛涉,回头共说险途平。

1917年,李殿林因病去世,享年74岁。丧讣传到故宫,退位的清朝末代皇帝宣统甚表哀悼,谥号“文僖”,追赠相国。墓葬于大王村北,如今石兽、碑文并存。李殿林辞职归里之后,为人公正,恤老怜贫,很受当地人民爱戴。直到现在,阳高县和大同县一带的人民,经常传颂着“六大人”刻苦攻读、智审贪官和为民除害的故事,每逢清明时节,经常有人前往坟前祭祀。

李平生以书法、诗词自娱,著有“铨政管见”、“云中草堂诗文集”、“江左校士录”等书,前两部书之手稿和后书刊印本,都在山西省图书馆收存。少年时习宋儒学说,后到省城晋阳书院就读。同治三年(1864)甲子科举人,同治十年(1871)辛未科进士,钦点翰林授庶吉士,散馆考试后授编修。后升侍读学士、侍讲学士、内阁学士。光绪二十六年(1900)以兵部侍郎衔,外放广东乡试主考官。八国联军破京,向慈禧、光绪条奏《保护东南方略》,不久提任吏部左侍郎,放任江苏学政。任内奏请"裁武试,废八股,用策论,改书院,设学堂",更改学制,得旨先在江苏倡导。回吏部后痛感末世"仕途淆杂,胥吏多夤缘谋私利",奏请停捐纳,裁书吏,并从吏部做起。后又升邮传部尚书。该部收入丰裕,积弊甚多,李到任后,痛惩首恶,使部事整饬。时京张铁路初成,货物运量少,廷议停止西展,他力主继续西展。见山西驻京诸会馆及云山别墅毁于庚子兵乱,号召山西在京官商集资修补,并在晋东馆设立晋学堂,便于同乡青年就学。山西巡抚向英人出卖矿权,留日学生李培仁蹈海,李殿林集合在京同乡上疏争辩,迫使清政府备款赎矿。山西文水、交城等县,在禁烟中戕杀无辜,激起民众变乱,李殿林派员调查,遂制止滥伤枉杀。宣统初,晋升协办大学士、典礼院掌院学士,摄政王特加优礼。辛亥革命后,谢职归家,后卒于家中。民国20年(1931)入山西省三立阁从祀。遗作有《周易别》、《识史例纂》、《 车酋轩杂记》、《铨政管见》、《云中草堂诗文集》等,惜书稿毁于兵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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