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产品和数字化产品
1、数字产品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夏皮罗和瓦里安在《信息规则:网络经济的策略指导》一书中认为,数字化(digital products)就是编成一段字节。包含数字化格式,可编码为二进制流的交换物,均视为数字产品,例如以数字格式分布和使用的数据库、软件、音频制品、股票指数、电子邮件等。事实上,夏皮罗和瓦里安并没有对信息产品和数字产品做明显区分,可以值同一类交换物,也可以分别指存在一定差异的交换物。例如,被数字化后供人们在线阅读的电子报纸、电子期刊,既可以称为数字产品,也可以称为信息产品,但是,以纸张形式存在的报纸期刊,就只能成为信息产品。因此,如果把信息产品集合用A表示,把数字产品集合用C表示,则有C⊂A ,所有的数字产品都是信息产品,但是信息产品不全是数字产品。
2、数字化产品
这里还需要说明的是数字化产品和数字产品的区别。数字化产品(digitalized products)大多特指基于数字技术的电子产品,如数码相机、数字电视机、数码摄像机、MP3播放器等。数字化产品虽然都含有很高的科技含量,但其表现的具体形态是物质而不是知识,所提供的使用价值是靠物质产品本身来实现的,其目的不是传递知识。因此数字化产品和数字产品有本质的区别,不属于信息产品范畴。
数字产品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或者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可以对数字产品进行多种类型的分类,以下分别从生产、销售、使用的特点以及数字产品的存在形式两个角度阐述数字产品的类别。
1、按照生产、销售、使用的特点分类
按照生产、销售、使用的特点分,可以把数字产品划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生产、销售和使用过程均表现为比特流,但销售仍表现为物理过程,技术含量极高的信息产品,最典型的就是不在网上销售,而以磁盘形式销售的软件。
2、按照数字产品的存在形式分类
按照数字产品的存在形式,可将其划分为有形的数字产品和虚拟的数字过程两种类型。下面将介绍这两类数字产品、
(1)有形的数字产品。有形的数字产品区别于虚拟的数字过程和服务的关键是:有形的数字产品通常是有物质载体的。例如一个软件可以刻录到光盘上,其物质载体就是光盘;同时也就可以直接通过互联网提供下载,此时载体就是终端服务器的磁盘。而虚拟的数字过程和服务往往是一个交互过程,是借助有形数字产品实现的一个过程。有形的数字产品从用途角度又可以分为内容类数字产品和工具类数字产品。
1)内容类数字产品。内容类数字产品含有一定的内容信息,主要有文字内容产品、音乐影像、应用开发软件三种代表形式,其价值主要来自于对信息和知识的制作及开发。
文字内容产品包括新闻、电子书、期刊、用户手册等。网络环境中,首先是大量的新闻信息被数字化,网络新闻由于传播速度快、时效性强而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其次海量的书籍也被数字化,消费者可供选择的书籍种类更多、范围更广,从小说到学术著作应有尽有。此外,网络中的娱乐性产品数不胜数,电影、音乐、图片等都可以被制作成数字格式在网上传播,提供给消费者下载。软件产品具备高科技含量,为人们决策活动提供支持,其内容信息具有更高的价值。
内容类产品的内容差异构成其价值差异的基础。同样的载体而内容不同的数字产品具有不同的价值,如空白光盘的市场售价可能只有1~3元甚至更低,但是,在空白光盘上刻录不同的软件或信息就可以在市场上销售不同的价格。
2)工具类数字产品。工具类数字产品又可以说成是“象征、符号和概念”,如数字门票、电子货币、电子票据、电子凭证等,这是传统有形金融工具或货币的概念化和数字化。今天,随着互联网、个人电脑和网络银行终端的渗透和普及,大多数的金融信息都已经被数字化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并且以数字格式在出互联网上传播。从数字化银行卡到金融交换工具到社区活动交换工具,数字化交换工具提高了社会运行效率,降低社会交易成本。例如,航空公司采取电子客票方式取代传统的纸张售票来提高管理效率和降低交易成本。
(2)虚拟的数字过程。虚拟的数字过程指没有实体存在,但可以通过网络发生交互行为的过程,如电子政务、远程教育、在线服务、电子化市场等。数字过程是交互式的,首先必须要有人的参与,同时也要有有形数字产品的驱动。人的参与体现在填写在线表格、发电子邮件、参加互动游戏等;有形数字产品的驱动主要式指软件的驱动,例如,当用超星阅读器阅读网上数字图书馆的书籍时,必须首先启动超星软件。读者只有启动了该软件,才有可能登录数字图书馆阅读电子书籍或查询资料。这里,启动超星软件就是一个数字过程;类似的,消费者在网上试听歌曲前先要启动相应的音频播放器软件,也是一个数字过程。
可以说数字过程离不开数字产品的驱动,同样有形的数字产品要被消费者使用,也需要通过数字过程发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