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腊喜剧比悲剧发展要晚,直至公元前487年雅典政府才将喜剧纳入城市的狄奥尼索斯神节,给予悲剧同样的支持,并且举行喜剧竞赛。这是喜剧正式受到肯定,也是喜剧有历史记录的开始。
“喜剧”(komoidia)的原意是“饮酒狂欢歌”。它如何起源,我们并不十分清楚。就像对悲剧一样,亚里士多德对喜剧只说过:“喜剧则经由阳具歌的引导者……作为民间风俗,至今仍保存于许多城市之中。”在古代希腊,阳具崇拜非常普遍,教派也很多,各有不同的庆典仪式。庆典的歌舞队行列,有的装成野兽或兽人(半人半兽),也有的装成大胖子。除了步行之外,他们有的骑兽,有的踩着高跷,还有的手举长竿,上挂夸大的阳具造型。这一队人马,边走边唱边舞,边与沿途的观众嘻笑逗趣。不知什么时候,某队的领队大约是一时兴起,即兴表演,于是就产生了第一位演员,其情形就与悲剧的起源相似。
在喜剧发展的过程中,厄皮卡玛斯(Epicharmus)作了重要的贡献。他是住在西西里岛的希腊殖民,生卒年代不详,只知他在公元前485-476年间写了不少剧本,剧情闹剧场面甚多,人物多为市井之徒(厨子、妓女等等),同场可以有多达三个演员,有时甚至有五个之多,他们以日常行为为基础,嘻笑嘲讽,颇多妙语趣谈。剧中有无歌舞队不能确定,但根据有的剧名如《跳舞的人们》(Dancers)推测,使用歌舞队也很有可能。
然而喜剧与悲剧最主要的不同在于它的主题。典型的喜剧处理的当时的政治或艺术问题,战争与和平的问题,以及喜剧作家所不喜爱的人或作为。他们通常也不依神话故事,自创情节,并且常常提及当时的人物局势,因此对于现代人来说,故事便显得模糊不清。
现时只有阿里斯托芬(Aristopanes,448—380BC.)的喜剧作品仍存于世,他约有四十个剧本,现存的只有十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