郦述先(1894。8~1954。10)
名绍法,号缵绪,诸暨县廿八都竹窠(今属王家井镇新南村)人,曰勋之次子也。生于光绪二十年甲午八月初一日未时(1894年8月31日午后)。早年毕业于私立浙江法政专门学校法律科,担任福建省高等法院分厅文牍科主任、思明县(今福建省厦门市)地方检察厅书记官长;后来担任浙江省永康、萧山、浦江、乐清、平阳等县的承审员,后来又担任思明县地方检察厅检察官、思明县地方审判官、萧山县知事。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郦铭训主编《浣江郦氏宗谱》,述先一面负责财务经济,以免积极配合搜集资料,成为铭训在本次修谱之得力助手。铭训去世后,述先成为诸暨郦氏永思堂的掌门人,掌管全县郦氏宗族的族权。为人外宽内严,待人和蔼可亲,乐施好善;对于经济盘算深为精通,二十年来不使宗族经济衰败,全县各地的宗族田产山林房屋有增无减。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述先集全县宗族之人力物力,主持修编规模空前的《浣江郦氏宗谱》,上至远古,下期民国末年,覆盖全县所有宗亲,以铅印本印刷,全套六十一册。当时总共印刷六十套,分发全县各地。
述先公卒于共和国五年甲午九月初三日午时(1954年9月29日中午),终年六十一岁,葬于城西詹家山。十年动乱期间,述先的墓地被捣毁,他生前所主编的《浣江郦氏宗谱》在诸暨全县都被烧毁,目前上海图书馆仅存半套(二十九册)、北京国家图书馆存有完整的一套(六十一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