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清富:男,1934年生,祖籍浙江安吉。
1951年参军,抗美援朝一期士兵;
1953-1955年,南京军区温州军分区,任某部班长;
1955-1958年,任温州军分区某部排长;
1958-1960年,由组织选派到南京步校学习;
1960-1962年,任温州军分区参谋部参谋;
1962-1965年,任温州军分区直属水陆两栖侦察队队长;
1965-1970年,任温州军区参谋部参谋、水陆两栖侦察队队长;
1970-1975年,任温州军区直属独立守备营副营长(团职);
1975-1976年,接上级军事部门命令,随军整体由浙江调防江苏;
1976-1978年,任浙江省属梅溪发电厂党委委员兼锅炉部党支部书记;
1978-1981年,任浙江省属梅溪发电厂党委委员兼副厂长;
1981-1983年,任浙江省属梅溪发电厂党委委员兼纪委书记;
1983-1987年,任浙江省属梅溪发电厂党委委员兼副厂长、纪委书记;
1987-1992年,任浙江省属梅溪发电厂党委委员兼副厂长
1992年,离职退休,现居浙江省湖州市。
卢清富早年家境贫寒,17岁参军,为中国东南沿海地区的解放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曾参加多起沿海解放战役,其中著名的有解放一江山岛战役、解放洞头岛战役。“文化大革命”期间,其凭借坚韧不拔的意志与顽强的作风,刚正不阿、正直清廉,在那个动乱的年代,其所率领的军区直属侦察队成为了整个军区唯一的一支未受造反派打压、挟持的,保持全额战斗力的部队,为人民军队竖起了旗帜,为确保温州乃至浙江的稳定起到一定的作用。1976年后,卢清富长期工作在中国电力事业第一线,为新中国能源事业和电力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长期为改革开放事业和浙江的经济发展出谋划策,晚年依然中国电力事业十分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