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贷款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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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贷款,指向在职国家公务员发放的有具体用途的人民币信用贷款。

贷款的对象借款申请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国家公务员。

贷款条件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身份证明;

2、有稳定的还款来源和收入;

3、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本息的能力;

4、自愿接受我行的贷款审查;

5、借款用途合法合规;

6、在我行开立储蓄存款帐户或持有海峡储蓄卡;

7、参加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受益人必须为我行(个人意外伤害险,保险理赔额不得少于借款本息额);

8、我行认为必要的其它条件。

贷款期限和金额

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借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家庭月均工资收入的10倍,一般不得超过5万元。

贷款利率和还款方式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上浮执行。

实行按月等额偿还贷款本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相应调整利率。

贷款流程

借款人提出申请→银行受理→银行审批→签订合同→办理保险→发放贷款→还款

贷款人需提交的材料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公务员身份证明;

本人及配偶(家庭有收入成员)的收入证明;

近期水、电、煤、话及物业管理费收据;

银行要求的其它文件。

有关费用

个人意外伤害险保费(代保险公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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