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对象
贷款对象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以及具备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
贷款对象申请信贷业务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从事的经营活动合规合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
(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良好的信用记录,能按期偿还本息;
(三)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须持有人民银行核准发放并经过年检的贷款卡,以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营业执照》年检手续。特殊行业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营业许可证;
(五)公司客户应当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明晰、治理结构完善,符合《公司法》要求。
(六)不符合信用方式的,应提供符合规定条件的抵押担保;
(七)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准确,资产负债率等指标符合相关要求;
(八)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九)其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