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ICC(国家地理空间信息协调委员会)国家地理空间信息协调委员会的成立背景与历史沿革
为了加速推进我国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地理空间信息的共享和应用,发展我国地理空间信息产业,经国务院批准,1995年11月,原国家计委、国家科委和国家测绘局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地理信息系统发展战略国际研讨会",对国际地理空间信息技术、应用及相关产业的发展趋势,我国地理空间信息技术、资源的开发利用状况以及今后一段时间的发展战略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在此基础上,1997年6月,原国家计委、科技部、国家测绘局和中国科学院联合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加强我国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宏观管理的请示"(计国地[1997]1012号),建议建立我国高层次协调机构,健全职能,加强国家对GIS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大力扶持我国地理空间信息产业,促进我国GIS实用化,并通过加强协调,促进各种专题数据库的建设和数据共享。1997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同意由国家计委牵头,成立部际协调机构-国家地理信息协调委员会。2000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将原"国家地理信息协调委员会"更名为"国家地理空间信息协调委员会",明确了该委员会的组织形式、任务和职能。组成单位包括:国家计委、科技部、国防科工委、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农业部、中国科学院、国家测绘局和解放军总装备部等11个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充实国家地理空间信息协调委员会的力量,经请示国务院同意(发改地区[2003]996号),2003年增加民政部、交通部、水利部、质检总局、环保总局、林业局、地震局、气象局、航天科技集团、解放军总参谋部等10个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至此,国家地理空间信息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扩大至21个。协调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经济司。
国家地理空间信息协调委员会的主要任务国家地理空间信息协调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1、研究提出我国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和地理信息系统的发展战略
2、统筹规划和协调我国地理信息系统技术、产业和应用系统的发展
3、促进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和地理信息系统及相关产业高起点、高效率建设
国家地理空间信息协调委员会的主要职能
国家地理空间信息协调委员会的主要职能
1、组织研究制定我国地理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和地理信息系统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及相关的标准、规范、政策、法规。
2、协调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和地理信息系统发展中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权益,提出避免盲目发展和重复建设的意见。
3、组织研究、论证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和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发展的优先领域、重点项目,促其纳入国家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
4、统筹协调有关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和地理信息的国际合作与安全问题。
5、研究、协调有关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和地理信息系统发展中的其他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