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高新技术园区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于2004年10月。
大连市高新技术园区行政服务中心目前,共有19个部门、71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50名窗口工作人员进驻“中心”,服务范围主要包括:一是集中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二是提供相关政策咨询,介绍办文规范、办事程序和业务流程等;三是提供自助网上申报、查询服务;四是接受意见、建议和投诉。
大连市高新技术园区劳动人事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园区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工作;负责园区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录用、考核、调配、奖惩、培训等管理工作,指导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内部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园区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薪酬分配的总体调控和相关审批;负责复转军人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园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管理和博士后科研人员的进站审批;负责园区企事业单位人员人事关系接转;负责园区企事业单位劳动工资管理、劳动培训、退休审核、工伤认定、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工作。
高新园区的劳动人事局的劳动仲裁庭的具体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制定高新园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全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全区劳动仲裁员的培训、考核、聘任等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负责处理企业与劳动者的重大劳动关系纠纷;负责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咨询服务。劳动仲裁庭的办事流程如下
(一)仲裁申请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裁明下列事项: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2、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3、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4、提供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二)仲裁受理
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七日内做出《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程序终止。决定受理的,七日内向申诉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向被诉人发出《应诉通知书》,并提供《仲裁答辩书》、《法人代表人证明书》、《申诉书》副本、《授权委托书》。被诉人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者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三)开庭审理
开庭四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可缺席裁决。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当事人双方可以自行调解。仲裁委员会已经受理的案件,当事人双方自行和解后,申诉人应向仲裁委员会提出撤诉申请。仲裁委员会收到撤诉申请后,应制发仲裁决定书准予撤诉。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如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执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从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适当延期,但延长的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天。
(四)结案
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制作裁决书,裁决书由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结案时,应填写《仲裁结案申请表》报主任或委员会批准,在7日内完成。
(五)归档
劳动争议处理终结后应将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材料按类别或时间顺序排列,编写目录、页码,装订成册立卷归档。
工作人员在介绍的过程当中强调的最重要的是在劳动纠纷当中,一定要维护好劳动者自身的权利,保留工作时的各种证据,例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条等等,还有就时要尽量服从调节,因为劳动仲裁所整个流程所耗费的时间太长,对于劳动者本身时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