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猎捕证是由法定国家机关颁发的,批准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证明文书,是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严格管理的法律措施。为了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进行严格的保护。国家禁止对其进行猎捕、杀害,法律规定,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种情况,需要捕猎、捕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国务院野生动物的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捕猎证;需要捕猎二级野生动物的,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捕猎证。特许捕猎证应注明允许捕猎的动物名称、数量、性别、猎捕的地点、期限方式等。取得特许猎捕证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捕猎,并在完成猎捕工作后向发证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