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广诚 男,1934年2月出生,吉林省集安县人。高级经济师,毕业于通化师范学校。原任职于通化钢铁公司副经理。从事钢铁事业40余年,精通采矿炼钢、轧钢及生产调度管理。撰写的《企业内部经济合同在生产组织中的应用》,《实行工作标准化,提高职工的工作效率》等论文,分别刊登于《吉林省冶金开发》及《吉林企业管理》辽宁《企业标准化》等刊物上。1959年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并出席全国群英会。自83年以来多次被评为公司的优秀共产党员、先进生产者;省冶金厅先进工作者、安全环保先进工作者。1986年被评为公司劳动模范;1989年被为通化市劳动模范,年年获荣。担任通化钢铁公司副经理以来,主管生产和安全工作;在通钢“七五”、“八五”改造期间,能够统筹全局,精心组织,积极协调,推行滚动发展计划,线行规划等现代化管理办法。建立建全了三级调度网络。加强内部经济合作管理,强化调度指挥,合理平衡使用能源,在主体设备改造与生产交叉进行的情况下,使通钢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果。钢产量从1987年的24万吨,增长到1993年78万吨,净增钢54万吨;生铁总量由1987年的39万吨,增长到1993年75万吨,净增铁36万吨;钢材产量由1987年的20万吨,增长到70余万吨,净增钢材50多万吨。为通钢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为吉林省钢铁工业的发展尽心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