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OC Session
概况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全体会议(简称国际奥委会全会)是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奥林匹克运动中一切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均由全会掌握。它有权通过、修改和解释《奥林匹克宪章》,批准接纳国际奥委会的新委员;选举国际奥委会主席、副主席和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执行委员会成员;挑选主办奥运会的城市,批准设置和撤消奥运会比赛项目中的运动大项;承认或撤消国家奥委会和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在奥林匹克大家庭的资格等。全会的决定是最终决定。全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特别全体会议由主席或应至少三分之一委员的书面要求即可召开。召开全会或特别会议的通知由主席至少提前一个月连同会议议程发给各位委员。全会可以授权给执行委员会。从1985年起,国际奥委会禁止在其全会及执委会会议上吸烟。从国际奥委会成立至2003年10月共召开过115次全会。
国际奥委会第120次全会2008年8月4日,国际奥委会第一百二十次全会开幕式在北京国家大剧院隆重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出席开幕式并致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