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认为:物体相对于另一物体的相对速度不同时,其对于另一物体的相对质量也不同.总的来说,爱因斯坦推导出了如下的公式:
设物体B为静止不动,物体A具有相对于物体B的速度v:
m=m0/(sqrt(1-v^2/c^2))---- m0是物体A相对物体B静止时的质量.m为物体A相对于物体B的动质量
为避免公式的粗糙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此公式的中文表达式为:
物体A相对于物体B的动质量=(物体A相对于物体B为静止时的质量)除以((1减去((物体A相对物体B的速度除以真空中光的速度)的平方)的1/2次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