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曹王李明】
(母李元吉妻巢剌王妃杨氏)
李明(?—682年),唐太宗李世民之十四子。贞观二十一年(647年)受封。二十三年(649年)赐实封八百户,不久加满千户。显庆年间,授梁州都督,后历任虢州、蔡州、苏州三州刺史。诏令继巢剌王李元吉后。永淳年间,因为和废太子李贤通谋,降封零陵王,贬至黔州。在武后的授意下,都督谢佑逼李明自杀,后来唐高宗哀悼弟弟,将黔州官僚全部免职。景云元年(710年),将李明灵柩运回京师,陪葬昭陵。
【曹王 镇】
博兴县曹王镇位于滨州市最南端,与淄博市接壤,全镇总面积56平方公里,3.8万人口。曹王镇辖32个村委会,27个自然村。镇政府驻曹王村。
曹王镇交通四通八达,国道205线、济东铁路贯穿镇中,南临济青高速公路,北靠潍高公路,地理位置十分优越。
曹王镇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立足镇情,牢牢抓住“加快发展”这一主线,努力做好招商引资、民营经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基层党建四篇文章,坚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镇域经济有了新起色,步入了快速发展的新轨道。
2006年全镇实现国内生产总值7.34亿元,地方财政收入736.3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200元。
(一)招商引资取得一定成效。四年来,实际利用外资1.38亿元,是 “九五”时期的17倍,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7000万元,年均增长30%,利润、利税分别达到980万元和1410万元,比2002年分别增长5倍和7倍。
(二)民营经济发展步伐加快。截至2006年底,全镇民营业户发展到3506户,从业人员达15200人,实现增加值11亿元,完成营业收入29亿元,实现利税5.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8%、26%、29%,完成总产值30亿元,同比增长29%。
(三)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势头良好。2006年实现农业总产值1.2亿元,粮食总产量4.7万吨,创历史新高。
(四)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先后被市委、市政府授予 “小城镇建设先进乡镇”、“安全文明乡镇”、“社会文化先进乡镇”,被省综治委授予“创安工作先进乡镇”,被省老龄委授予“敬老模范先进乡镇”,被省民政厅授予“基层政权建设先进乡镇”。
(五)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四年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98亿元。先后完成镇花园居住小区一期工程、纬中路东延拓宽等基础设施建设,803省道经济长廊已基本建成;对803省道、曹纯路连续开展综合整治活动,为优化全镇环境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中小学设施改造进一步加强,镇一中成功创建为全省农村中小学绿化示范校;累计改造建设农村公路120公里,大大改善了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