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郝宏军,男,汉族,1962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984年9月参加工作,1988年4月入党。
历任阜新市有线电二厂技术科工作人员;共青团阜新市委组织部、学少部、办公室干事;阜新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副主任;共青团阜新市清河门区委副书记;共青团阜新市委青工部副部长、部长、办公室主任、秘书长;阜新市烧结砖厂党委副书记;共青团阜新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共青团阜新市委书记、党组书记;中共阜新市清河门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代区长、区长;中共阜新市清河门区委书记,区政府区长;中共阜新市委清河门区委书记;阜新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正县级);阜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营口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常委书记。郝宏军同志负责社会稳定工作。协助刘始杰同志分管信访工作。分管公安局、司法局、消防局;负责联系国家安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