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光明沙
金光明沙系根据密部,持毗卢遮那佛大灌顶光真言所加持之土沙。目的即在利益亡者。透过咒力、愿力及心力三者相结合,转变被加持者之心念,助其安度生死大关。使用分量,每次约一指甲之量即可,以其所重者在加持力大小,而非分量多寡。使用时,撒于亡者额头(两眉间上方,约头发与眉毛中间)上。若为火葬,断气前、后,可先撒少许于额上(直接撒,毋须用强力胶固定)。火化后,捡骨毕,装入骨灰坛,将沙撒于骨灰上。若骨灰坛业已密封,可挤少许强力胶于骨灰坛盖上,垂直撒下金光明沙。经典有云:凡其投影之处,皆会放光。历来使用此沙之感应,实不胜枚举。
土葬时,无论断气前或已断气,皆可撒少许置额上。盖棺后,于头部垂直线之棺盖上,跻少许强力胶,撒上金光明沙。埋葬后,亦同样于头部之垂直线上撒若干,切记,应撒于坟上而非墓碑上。
对已亡故二、三十年者,金光明沙仍有效力。即使亡者转世投胎,撒金光明沙亦可增添其福报。一妇人为亡故十八载之丈夫撒金光明沙,是夜,其夫于梦中现身,言已得度,语罢身躯向上飞升。足见金光明沙确有不可思议之利益。
土葬多年,始获金光明沙,为平等心故,欲撒之前,心作是念:‘愿以此功德,回向XXX,以及此处一切无祠孤魂野鬼、法界众生。’以期亡者皆获利益,同蒙超度。使鬼魂不致牵引我等,而无法找到墓地。撒时可边念佛或持往生咒。
除利益亡者,若有著魔者,亦可使用金光明沙。
大藏经依据大正藏,密教部,第19册,606页,不空罥索毗卢遮那佛大灌顶光真言经
经云:毗卢遮那如来。为授母陀罗尼印三昧耶神通法品。而最为第一。若有过去一切十恶五逆四重诸罪。烬然除灭。若有众生。随处得闻此大灌顶光真言。二三七遍经耳根者。即得除灭一切罪障。若诸众生具造十恶五逆四重诸罪。犹如微尘满斯世界。身坏命终堕诸恶道。以是真言加持土沙一百八遍。尸陀林中散亡者尸骸上。或散墓上。遇皆散之。彼所亡者。若地狱中若饿鬼中。若修罗中若傍生中。以一切不空如来不空毗卢遮那如来真实本愿大灌顶光真言神通威力加持沙土之力。应时即得光明及身除诸罪报舍所苦身。往于西方极乐国土。莲华化生乃至菩提更不堕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