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华案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4-22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其涉案金额之巨,办案时间之长,规模之大,案件涉及面之广,是前所未有的,堪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经济大案,从而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

案件的主角是厦门远华集团董事长赖昌星。赖于1994年成立远华集团,从1996年到案发,远华集团从事走私犯罪活动达五年之久,走私货物总值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额人民币300亿元,合计造成国家损失830亿元。

揭发

1999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纪检组和监察局接到一封长达74页的检举信,信中检举揭发了厦门远华走私犯罪集团利用各种手段走私500亿的大案,而且其中还涉及到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等人的腐败问题。2000年初,中共中央派出的“四二〇专案调查组”,纪检、监察、海关、公安、检察、法院、金融、税务等部门协同办案,厦门特大走私案及相关的职务犯罪的案情被基本查清。在这期间,共有600多名涉案人员被审查,其中有近300人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涉案高官

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开除党籍、公职,死缓

共青团福建省委原书记詹少敏——开除党籍、公职

福建省委原副书记、原厦门市委书记石兆彬——开除党籍、公职

厦门市委原副书记刘丰——无期徒刑

厦门市委原副书记张宗绪——开除党籍、行政降级

厦门市委原常委郭晓菱——有期徒刑11年

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厦门市原副市长赵克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厦门市原副市长苏水利——开除党籍、公职

厦门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林金栋——有期徒刑11年

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兼福州市公安局长庄如顺——二审改判死缓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