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鹏坚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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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鹏坚(1940年-2000年12月15日),民主进步党首任党主席。

生平

1940年4月25日出生于台湾省台北市大稻埕。祖籍福建省惠安县。台湾大学法律系毕业,在校屡获台大“书卷奖”。

1955年 进入建国中学就读。

1958年 进入台大法律系就读。

1964年 通过律师高考,隔年开始执业,并献身人权工作。

1979年 担任美丽岛事件受刑人之辩护律师。

1983年 竞选“立委”,为党外取得一席增额“立委”的席次。

1986年9月 坚守“一届立委”的政治承诺,退出年底“中央”民代选举。

1986年9月28日 协同其他党外同志筹组民主进步党。

1986年11月 当选民进党首届党主席。

1992年9月 担任民进党秘书长一职。参选民进党不分区“立委”,排名12,未能挤进不分区名单。

1993年 辞去民进党中央党部秘书长职务。

1994年 与陈水扁、谢长廷共同角逐台北市长党内提名,后退出战局。

2000年12月15日在台北病逝。

1995年1月1月,递补民进党不分区“立委”。同年,于台北市北区竞选第三届“立法委员”失利。

1996年8月出任“监察委员”。

1999年连任“监察委员”。

2000年12月15日,病逝台大医院,享年六十一岁。

著有《人权万岁》、《人权手册》、 《不信公义唤不回》。

24岁始独立执行律师业务。历任律师公会理事、常务理事、中国比较法学会秘书长及常务理事、亚洲法学会人权委员会联络人、中国比较法学会基金会董事、台北士林国际扶轮社社长等职。1979年出任“美丽岛事件”受刑人林义雄和杨青矗的辩护律师。1983年当选增额“立法委员”。1984年任台湾人权促进会首任会长,并在“立法委员”任内同其它党外人士共同筹组民进党,为民进党创党党员。1986年11月当选民进党中央执行委员、中央常务委员和首任主席。1987年11月改任民进党顾问。1988年任美国国际政策开发中心高级研究员,并当选民进党中评委。1989年任“国家运动本部”筹备处成员。1991年10月当选民进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1995年12月竞选第三届“立法委员”落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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