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28日,经包头银监分局批准,内蒙古首家村镇银行——固阳包商惠农村镇银行在固阳县下湿壕镇正式成立。
为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支持中西部地区农村经济发展,解决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覆盖率低、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2006年底,中国银监会出台了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资格的相关政策,降低了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门槛,为各种社会资本在农村地区投资设立金融机构,增加“三农”资金投入开辟了新的通道。包头银监分局行动迅速,积极开展试点工作。经多方努力,最终,银监会决定在我市固阳县下湿壕镇设立一家村镇银行,在达茂旗百灵庙镇设立一家贷款公司。
新成立的固阳包商惠农村镇银行是由包头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携手包头市邦达兴草业有限责任公司等8个股东共同发起成立的自治区第一家村镇银行,注册资本300万元,其中包头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80万元,占有60%的股权。村镇银行主要为当地农牧民办理各类存贷款及国内结算、票据承兑等业务。
固阳包商惠农村镇银行的设立,对合理配置金融资源,培育健康多元的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体系,有效加强对农户和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也将成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新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