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建省军区 司令员陈树清,男,汉族,1933年2月出生,荣成市崖头镇河南村人,少将军衔,曾任福建省军区政治委员、司令员、中共福建省委常委。
1948年8月,在解放战争处于战略决战的形势下,陈树清响应党“有志青年踊跃参军参干”的号召,参加华东财政干部学校和卫生学校学习。1949年2月,他被编入华东南进纵队三大队直属中队,任副排长,准备南下参加建立地方政权工作。因战争需要,1949年4月,陈树清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先后编入九兵团和十兵团筹粮工作队,任班长。在这期间,陈树清参加了渡江战役、上海战役和攻金(门)战役,担负筹粮筹款和组织民工支前等战勤工作,他在国民党散兵游勇和土匪横行的艰苦险恶条件下,坚持按照党的政策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1950年6月,再攻金门的准备工作暂停后,陈树清被分配到十兵团司令部军务处任材料员。1952年6月,他被调入福建军区文化速成中学学习。在学习中,他积极努力,苦心钻研,主动开展互助活动,取得优良成绩,先后于1953年1月立三等功一次,1953年7月立二等功一次,1954年3月立二等功一次。
1953年3月,陈树清被任命为十兵团司令部军训处见习参谋,10月提升为参谋。1956年成立福州军区时,他被任命为福州军区司令部军训部参谋。由于他善于学习,业务水平迅速提高,在出席南京军区射击比赛时,获得5种枪全优成绩。陈树清工作细致,深入部队检查指导工作善于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因此于1956年9月获通令嘉奖一次。1958年,陈树清参加了炮击金门的战斗。此后,在推进部队训练改革中,他紧密结合福建地区的地形特点,认真研究试验步兵武器在山地和海上对各类目标射击的操作要领和训练方法,编写出射击教程。在集中试验阶段,50天的任务20天完成。因此于1959年3月,陈树清被记三等功一次。
1970年6月,陈树清调任福建省长乐县人民武装部部长。1973年12月,他被提升为莆田军分区副司令员。根据当时民兵担负的作战任务,他亲自在仙游县郊尾镇蹲点,研究试验以小型、就地、分散的组织形式组织民兵搞“三打”训练并总结出经验。福建省军区在仙游召开现场会介绍和推广了这个作法。
1979年9月,陈树清被送往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学院学习。1981年7月,他调任福建省龙岩军分区司令员。期间,他积极推行由乡镇集中进行民兵训练和由乡镇集中保管民兵武器的改革措施,并有针对性地解决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情况复杂地区民兵工作的问题,推动整个工作的开展,使龙岩的民兵工作走在全省的前列。
1983年5月,陈树清升任福建省军区参谋长。1985年9月,在解放军百万大裁军时,他升任福建省军区副司令员。在改革开放处于初期阶段,福建省军区转辖全部驻闽守备部队担负全省海防任务,防上防下任务相当繁重复杂的情况下,他认真探索研究,积极建立健全军警民联防。在地方党委的统一领导和军事机关的统一指挥下,充分发挥军警民的整体威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988年6月,陈树清被提升为福建省军区政治委员,1990年6月转任司令员并参加中共福建省委常委。他针对新时期军政、军民关系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与地方党委密切配合,大力开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活动,推动了“双拥共建”工作,使省军区和地方都成为全国的先进单位。1991年1月,解放军总政治部和国家民政部联合在福建召开“全国拥政爱民工作会议”,总结推广了福建省委和省军区的经验,发出了“高举军政军民团结的旗帜,为进一步稳定发展而奋斗”的号召。从此,在全国拉开了评选“双拥模范城”的序幕。
1993年2月,陈树清年满60周岁,免去军队现职,参加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并于1993年12月兼任福建省人大制度研究会副会长。
1998年8月,陈树清离职休养。离休后,他仍十分关心党和军队的事业,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各项组织活动,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和革命军人的本色,尽心尽力地做一些有益的工作。1998年2月起至今,他一直担任福建省计划生育协会常务副会长。在这期间,他积极发挥余热,既努力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又认真抓好协会基层建设工作。二十世纪末期,福建省的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完成“打翻身仗”的任务,进入了创先的阶段。2001年4月,福建省计生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会通过并经省委、省政府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创建合格村(居)计生协会和争创一流村(居)计生协会的决议》,陈树清分工负责指导这项《决议》的贯彻落实。经过五年多的努力,全省计划生育协会队伍的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成绩显著。在总结五年创建经验的基础上,他又提出并经省委同意开展“三级(乡、村级协会和协会小组)连创(先)活动”,进一步提高协会基层建设的水平。2006年1月,陈树清被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协会评为全国计生协会先进志愿者。2006年3月,古稀之年的陈树清又兼任福建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他要为教育培养祖国下一代工作再立新功。
2、高级工程师 陈树清陈树清 1948年10月生,广东高要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广西南宁市味精厂总厂纪委副书记、高级政工师。他在部队工作时,年年受到嘉奖,曾被评为优秀政工干部,在中越自卫还击作战中荣立三等功一次。他负责的单位被广州军区命名为能攻善守英雄集体,荣立集体一等功。转业到地方工作后,他虚心向周围的同志学习,并经常利用休息时间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理论素质、他先后负责的宣教、组织、党务工作,都完成得很出色。他撰写的《坚持两手硬,实现双丰收》一文刊登在中纪委《党风与党纪》总第22期上;《攻克某高地战斗回忆》被广州军区采用;结合实际培养职工主体意识》被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收编人《改革开放与市场经济文选》一书中。他主持的"南宁市味精厂实行销售决策及其费用总承包效能监察"、"南宁币味精厂实行打假及拓展市场效能监察"两个课题研究成果及推广应用,填补了广西政工效能监察的空白,分别荣获自治区纪委驻石化厅纪检组授予的两个项目成果一等奖,并被推荐在出席中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由于他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1991年荣获南宁市先进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者称号,1997年荣获化工部授予的纪检监察先进工作者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