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河乡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4-24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洪河乡隶属肇东市管辖。位于市境西部,西邻肇州县。乡政府驻地距市区42公里。原属肇东县管辖。东北沦陷后期,设洪河村。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设置第四区,后改洪河区。1948年秋,改隶第四区。1956年3月,分设永胜、八井两个乡。1958年9月,将两个乡合并成立永胜人民公社。1981年5月地名普查时,因与本地区公社重名,改为洪河公社。1984年4月,改为洪河乡。

洪河乡位于肇东市西北部,共有9个行政村,58个自然屯,6165户,25630口人;耕地170627万亩,林地1.4万亩,草原6600亩;各类农用拖拉机1.360台,机电井286眼。

2005年,该乡农业经济总收入35616万元;粮食总产1.4亿斤;牧业总收入13548.8万元;奶牛存栏667头,饲养大鹅16.5万只;引进500万元的大项目;发展第三产业和民营经济创产值7400万元;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3973元。

特色经济主要体现在种植业和养殖业;种植业主要是烤烟,面积1007亩,创收70万元,养殖业主要是如牛、大鹅、生猪、蛋鸡和肉牛及绵(山)羊,均由小区规模饲养、大户饲养向普养过渡,现分别发展到2526头,16.5万、5万、27.8万、3.8万、9万头(只)。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