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释学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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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释学是一门对意义的理解和解释的理论和哲学,起源于古希腊罗马时期和基督教的中世纪,那时对神话和一些经文加以解释的活动就被人们所尝试。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阐释学,则是在19世纪形成的 。

在方法论的意义上,阐释学大致可以划分为传统阐释学和现代阐释学。前者指的是由施莱尔马赫、狄尔泰、E•贝蒂和E•D•赫希等人所沿用的阐释路线,目的是达到对文本所表明的人的心理的一种理解,寻求所谓普遍的、有效的阐释;后者则是一种可追溯到尼采,经海德格尔到伽达默尔而发展起来的另一种阐释方式,是一种所谓“否定性”的阐释学,它设定的出发点恰恰就是普遍的、有效的阐释是靠不住的 。

理解(德文Verstehen)是阐释学的核心概念。现代阐释学的奠基人海德格尔(Heidegger)认为:阐释学是研究“只有通过理解才存在的那种存在者的存在方式是什么”。即阐释是作为“实在”的人对存在的理解。

传统阐释学追求文本“唯一正确”的原意,认定原作者是主宰文本意义的最高权威。20世纪以后,伽达默尔在海德格尔思想的基础上,在《真理与方法》(Wahrheit und Methode)中,提出了“理解的历史性”、“视界融合”和“效果历史”三大哲学阐释学原则,其中“视界融合”把阐释者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文艺学新学科之一。阐释学,又译作“解经学”或“注释学”。其来源有三,即:古代的巫师占卜圆梦、基督教牧师讲经布道以及学者对远古典籍的注疏。19世纪,德国神学家和哲学家弗里德利希?施莱尔马赫把语义学和《圣经》注疏的局部规则结合起来,建立起总体的阐释学。施莱尔马赫从具体文字的诠释技巧出发,首先研究如何把阐释过程各个方面统一起来这一核心问题。他认为,关键是避免误解。在他看来,一段文字的意义绝不能从字面上一目了然,随着时光的流逝,过去时代的人们能够理解的内容,今天的人们已经不能理解,只有通过一套设释技巧,利用科学方法重建当时的历史环境,才能把隐没的意义再现出来。在施莱尔马赫之后,德国哲学家狄尔泰受当时实证主义精神的影响,进一步发展了诠释学。狄尔泰一直力图把历史科学改造成象自然科学那样确凿的知识。他认为,人类在生活中不断留下符号和痕迹,后人通过这些符号和痕迹,可以跨越时空距离与他建立起联系,通过阐释认识前人,认识当时的生活,最终认识到历史。而最能超越时空传诸后世的符号,是文字著述,是文学、艺术、哲学等精神文化的创造。所以,狄尔泰也把文字的理解和诠释看成最基本的阐释活动。但是狄尔泰看到了文字阐释过程中的“阐释的循环”这一现象。1900年以后,狄尔泰向现象学靠近。他运用胡塞尔的“意向性客体”理论,把阐释过程理解为努力排除自己经验范围内的主观成份,重复别人意向的过程。

现代的阐释学是在传统阐释学与现象学结合以后产生的。代表人物是德国哲学家马丁?海德格尔和汉斯一乔治?加德默尔,美国阐释学家E.D?赫希的代表作《解释的效用》(1967)也受到了现象学的影响。现代阐释学认为,历史是过去、现在和将来之间一种活的对话,应尽力清除实现这种对话的障碍。阐释学倾向于集中研究过去的作品,认为批评的主要作用是认识经典的作用。在批评实践中,阐释学经常探讨的课题是:作品原文的意思是什么,作者的意向与这种意思有什么样的联系,这远远超出了文字诠释的范围。海德格尔从哲学的角度,重新评价“阐释的循环”,他说,我们对任何东西的理解,都不是用空白的头脑去被动地接受,而是以头脑里预先准备好的思想内容为基础,用活动的意识去积极参预。我们头脑里意识的“先结构”,使理解和解释总带着解释者自己的历史时代的色彩,所以,阐释的循环是不可避免的。认识过程本身就是循环,但这种循环是螺旋式的上升而不是就地打转转。他说:“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不是摆脱这循环,而是以正确的方式参预这循环。”现代阐释学的一些学者仍然坚持传统阐释学的观念,如赫施就认为,判断阐释正确与否的权威只能是作者,读者由于受环境的影响,对于作者的意义的解释必然出现偏差,因而批评只能是创作的附庸。

阐释学以复归作者原意为其理想,这曾招致不少人的反对,因为绝对准确地复制作者的本意,只能是一种幻想。批评者无不希望彻底地解决这个问题,而批评实践却不断提出新问题。因此,美国批评界有人称阐释学为“天真的阐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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