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身性毒作用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4-25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全身性毒作用是指外来化合物被机体吸收后,分布到全身,在非最初接触部位产生的毒作用。除了具有高度活性的物质以外,大多数外来化合物都可产生全身毒作用。如四乙基铅可有皮肤吸收,而导致中枢神经系统及其他器官的损害。局部毒作用也可间接引起全身毒作用,如严重酸灼伤导致肾损害,虽然酸并不到达肾脏。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