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水资源与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是国务院协调、审议全国水资源与水土保持工作的机构。1988年10月国务院批准成立。全国水资源与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审核全国大江大河综合规划;处理协调省际的重大水事矛盾;处理部门之间有关水资源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审定全国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方针、政策和重点防治中的重大问题。全国水资源与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由国务院副总理担任组长,水利部部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利部,由一位副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其日常工作由水利部的有关职能机构承担。
全国水资源与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是国务院协调、审议全国水资源与水土保持工作的机构。1988年10月国务院批准成立。全国水资源与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审核全国大江大河综合规划;处理协调省际的重大水事矛盾;处理部门之间有关水资源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审定全国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方针、政策和重点防治中的重大问题。全国水资源与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由国务院副总理担任组长,水利部部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利部,由一位副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其日常工作由水利部的有关职能机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