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文庙莘县文庙在莘县商业街东段路北,是一座清幽典雅的院落,就是莘县文庙。它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始建于明洪武三年,系旧时祭祀孔子的场所。文庙原由棂星门、大成殿、启圣祠、明记堂、敬亭、名宦乡贤二祠等组成,现仅存大成殿。文庙占地面积2439平方米,大成殿建台基上,面阔五间,东西阔19米;进深三间,南北长11.8米 ,单檐歇山顶。殿内的檐柱、前金柱、后金柱的直径均很硕大,金柱高4.4米 ,前后金柱上搁置着七架梁、五架梁、三架梁。殿内的脊檩枋下钉一块木板,木板上有题记:“ 大明弘治十二年岁次己未秋七月吉旦提调官知县孟□门主□桂……”。在殿内前上金檩枋下钉的木板上还有二则题记,分别是:“大明崇祯六年岁次癸酉中秋吉旦……”和“大清乾隆贰拾年岁次乙亥陆月吉旦文教郎知莘县事儒学……。”大成殿的木柱和梁架风格古朴,有元末明初的特征,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
文庙内现仍保留下数块古代石碑,主要有雍正九年《圣训碑》、乾隆二十年《平定准噶尔告成太学碑》。此外,院内有古槐1棵,古柏4棵,古藤1棵,均为有数百年树龄,使得文庙显得庄严和肃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