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协作工程,是浙江省省委、省政府为了推动该省以浙西南山区和舟山海岛为主的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实现全省区域协调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
山海协作工程最初在2001年全省扶贫暨欠发达地区工作会议上提出,2002年4月正式实施。山海协作工程是一种形象化的提法,“山”主要指以浙西南山区和舟山海岛为主的欠发达地区,“海”主要指沿海发达地区和经济发达的县(市、区)。
山海协作工程遵循的主要原则是“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互利双赢”,即通过政府的鼓励、引导和推动,促使发达地区的企业和欠发达地区开展优势互补的经济合作,促使省直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从科技、教育、卫生等方面帮扶支持欠发达地区。
山海协作工程的主要做法是以项目合作为中心,以产业梯度转移和要素合理配置为主线,通过发达地区产业向欠发达地区合理转移、欠发达地区剩余劳动力向发达地区有序流动,从而激发欠发达地区经济的活力,推动经济加快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山海协作工程可以使贫苦落后地区县域、乡镇经济社会逐步摆脱困境,走向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