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瑞琼(1908—1962),别名德光,今排沙镇三角村人。家境贫寒,少年时到广州、顺德等地学艺打工。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积极投身工人运动。民国15年(1926)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参加省农协主办的广州农民军事干部训练班学习,结业后分配到顺德任农运干事。民国16年,广州发生“四·一五”反革命政变后,秘密返回广宁,与广宁党组织接上关系,安排他到县城文治学堂就读作掩护,担负通讯联络、筹粮筹款等工作。次年2月,螺岗起义的第四天,当县长宁一白得知农民赤卫队转移到江美,立即调兵前往围攻时,党组织指派他放火烧县城东门,霎时火光冲天,并高喊“农军进城了!”吓得敌人十分惊恐。县长宁一自传令部分民团回保县城,使赤卫队安全撤往别地。民国29年,根据党组织决定,派他打入国民党内部,利用合法身份作掩护,开展革命工作。先任荆绥乡(今排沙镇)自卫队长,后任该乡副乡长。民国33年下半年,中共省临委指派欧新返广宁组织武装暴动。次年2月,广宁、四会两县武装起义委员会成立,他任副主任,分配负责组织排沙起义。2月20日起义取得成功,俘敌营、连、排长及士兵32人,缴获长短枪32支,子弹2000余发。起义后部队到达罗汶山区,成立“西江人民抗日义勇队”,任广宁大队长。民国35年,部队北撤后,他带领留下的部队继续坚持在广宁隐蔽活动。次年,根据中共香港分局指示,建立粤桂湘边纵队。民国38年,任边纵绥贺支队副司令员兼正风团团长。对所属附城独立中队提出的策动内应人员,夜袭北楼岗,解决敌机炮连的作战方案,作了认真分析,认为可行,即作出周密的行动布置,于8月17日晚,组织武装队伍潜伏炮楼下,半夜时分里应外合,一枪不发,解决敌机炮连,促使古绍辙率部携械起义。9月3日解放县城南街,任县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1950年任县委书记兼县长。1951年因病调任西江地委研究室研究员。1952年任粤中行署农业处副处长。1962年9月20日,因病在佛山去世。国家民政部1963年5月13日批准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