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兼省委维稳办主任黄昌明,1958年11月生,四川广安人,197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
1976.12—1978.02 沈阳军区203师608团直属炮连战士;
1978.02—1979.08 68军教导队高机集训队学员、班长;
1979.08—1984.12 68军203师608团炮兵连排长,师教导队教员、团政治处干事,沈阳军区干校理论培训班学员;
1984.12—1986.12 81281部队第一机械连副指导员(其间:1986.04吉林大学高教自考大专毕业);
1986.12—1988.04攀枝花市委办公厅办公室干事;
1988.04—1989.11 攀枝花市委办公厅办公室副主任;
1989.11—1991.10 攀枝花市委办公厅办公室主任(其间:1989.07—1991.06四川师范大学政教专业学习);
1991.10—1992.05 攀枝花市委办公厅秘书处处长;
1992.05—1993.05 攀枝花市委办公厅秘书一处处长;
1993.05—1995.07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其间:1995.04—1995.06四川省委二党校县长班培训);
1995.07—1996.02 攀枝花市东区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
1996.02—1998.02 攀枝花市东区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1998.02—2000.12 攀枝花市东区区委书记(其间:1999.09—2000.09上挂四川省人事厅任厅长助理);
2000.12—2002.03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其间:1999.09—2002.07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2.03—2006.12 攀枝花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2006.12—2007.01自贡市委常委;
2007.01—2007.11自贡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07.11— 四川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兼省委维稳办主任(正厅局级)。
烈士黄昌明(1952-1991),男,1952年2月23日生,海南省琼山市人,汉族,初中文化程度,生前系海南省琼山市公安局治安股民警。1991年12月30日在执行公务时不幸以身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