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8月生,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级法官。任院长以来,从不对案件经办人批条子、打招呼,从不干预案件的审判和执行。严肃执法,敢于碰硬,敢为弱势群体撑腰。1999年以来该院通过执行共为5000多名工人追回工资款2000多万元,2002年为500多名当事人缓交或免交诉讼费共25万多元。狠抓教育管理,从严治院。该院2000年结案15073件,2001年结案17243件,2002年结案18607件,结案数多年均排在全市基层法院的首位。他个人连续19年被评为市以上先进个人,获个人一等功、二等功各1次,三等功5次;2001年获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2003年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