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Scofield出生于1951年12月26日, 美国俄亥俄洲。被尊称为吉他的三巨头之一,另外两位是Pat Metheny和Bill Frisell。他的影响力不停的向前推进。他的创作力似乎源源不断,令人敬佩又觉得不可思议。John Scofield的吉他演奏节奏感很强,以爵士乐而言,节奏是重要的一个要素,甚至重于旋律,任何爵士乐手假若配合得当的话,那么他几乎可以演奏一切他想要表达的音乐概念。
John Scofield成长于康乃狄克州的威尔顿镇,从小对音乐就非常有兴趣,11岁的时拥有第一把吉他。之后接触到Little Richard.Chuck Berry的摇滚蓝调音乐,进而是John Lee Hooker民谣蓝调(Folk Blues),B.B King、Otis Rush的都会蓝调(Urban Blues)的风格。当时,威尔顿镇的爵士乐并不盛行,优秀的爵士乐手自然就不多,其中有一位了解约翰之所好,并带领他走向爵士乐之门的人便是他的第一个吉他老师Alan Dean,Alan Dean常与他一起聆听Pat Martino的唱片,或开车到格林威治村去听吉他大师Jim Hall的演奏,在十五岁的时候,约翰便立志要成为一个真正的爵士吉他手,并开始朝这个方向努力。
凭着这股对爵士乐的爱好,约翰于1970年进入波士顿的Berkley音乐学院修习爵士乐,在此三年之中,一方面习爵士乐的理论及演奏技巧,课余之时,则到附近的俱乐部观摩一些优秀的乐手演出。结果,终于完成了CTI唱片公司的两张「卡内基音乐厅现场演奏」唱片。两个星期后,另一个机会又出现,那就是他取代了吉他手John Abercrombie的位置,加入由鼓手Billy Cobham所领导的Powerhouse乐团,此后的两年(1975-1977),他跟着Powerhouse到处旅行演出。 1977年,26岁的John推出了生平第一张个人专辑Live,这张作品集合了John之前的音乐影响,混合着bop与蓝调摇滚(Blues-Rock)的风格。这次他带领他的核心四重奏(Steve Jordan鼓/Larry Goldings键盘/Willie Weeks贝司),并邀请一群客串明星艺人,用他那独特的融合爵士风格演绎了13首Ray不那么著名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