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甸满族乡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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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甸满族乡隶属阿城区管辖。位于区境中北部,海沟河流经本乡注入阿什河。乡政府驻地距市区15公里。

“料甸子”一词,满语,意为“绵软”。料甸子一带开发较早。1756年(清乾隆二十一年),京旗移民500户屯田于海沟河流域,是阿城最早的3个八旗屯垦点之一,1758年(清乾隆二十三年)又在洼浑河畔安置京旗移民屯田。从1881年(清光绪七年)起,料甸子一带隶属宾州厅管辖,1909年(清宣统元年)划归阿城县管辖,1921年隶属第二区。东北沦陷后,初设料甸子保,1939年改设料甸村。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阿城县始设料甸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5月改为第九区。1956年2月,撤区划乡,设置料甸乡。1958年9月,改称料甸人民公社。1984年9月,改为料甸乡。1986年9月,改为料甸满族乡。全乡满族人口占总人口的46.1%。

料甸满族乡辖区,地势东高西低,从山地过渡到丘陵,又从丘陵过渡到平原,大部分地区为平原区,海沟河和洼浑河流经乡境,形成了“三山一水六分田”的格局。全乡总面积11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8.6万亩,主要种植玉米、大豆、水稻等。乡办工业有玻璃厂、砖厂、机械厂、塑料厂等,1992年乡企总产值达3537万元。全乡共辖北红、万兴、纸坊、宝山、永红、南红、厢黄、烈火、新建、新发、胜新、新胜、光胜、红新、西华、海沟等16个村。1990年全乡总人口2.66万人,其中满族1.3万人,占总人口的49%,超过了汉族人口(占45.3%),居各民族人口首位。乡政府驻地烈火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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