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cupational prestige
人们对职业的社会评价。它是职业社会学研究的范畴之一。对职业声望的研究,始于19世纪末期。1897年W.亨特在研究美国职业的社会地位时,将职业分为产业主级、秘书级、熟练工人级和非熟练工人级 4个等级。1925年,G.康茨第一次使用他自己编制的职业声望量表,对美国的职业声望进行调查。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对职业声望的经常性调查,在许多国家已成惯例。
决定职业声望高低的主要因素有:①职业环境。即任职者所能获得的工作条件的便利与社会经济权利的总和。包括职业的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如工作的技术条件、空间环境、劳动强度、工资收入、福利待遇、晋升机会等。②职业功能。一定的职业对于提高国家的政治、经济、科学、文化水平的意义及其在社会生活中对于人民的共同福利所担负的责任。③任职者素质。如文化程度、能力、政治态度、道德品质等。职业环境越好,职业功能越大,任职者素质越强,职业声望就越高。人们对职业声望的评价具有相当大的一致性。
职业声望的稳定性是相对的,表现在:①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人们对同一种职业的评价往往很不相同。例如,“核物理学家”这一职业,在1947年全美国的一次职业声望调查中被评为第18位,而在1963年的一次调查中上升为第3位。②具有不同经济文化背景的群体,对同一职业的评价不同。③不同年龄和性别的群体,对同一职业的评价也有差异。
职业声望的调查与评价方法主要有:①自评法,即让被试者评价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在职业社会地位层级序列中的位置。②民意法,即让一群被试者评价一系列职业。③指标法,即在“职业环境”、“职业功能”和“任职者素质”3项决定职业声望高低的主要因素中,分别选取一些有代表性的指标,并给这些指标规定一定的分值,然后根据这些指标的总分值来评价某项职业的声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