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子球(1908—1959),又名沈九云,化名朱云、朱近人、朱秋、笔名沙戟。浙江省临安县山川乡北弄村(今属安吉县)人。1927(民国16年)4月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离家到杭州,同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旋即奉命回临安发展团组织,并于1928年春建立共青团临安特别支部,任书记。同年,临安特支扩大为团临安临时县委,任组织部长。1929年初,团临安临时县委改称团余(杭)临(安)孝(丰)边区委员会,为边区工委负责人之一,负责孝丰县方面的工作。1929年2月,任共青团孝丰县委书记。同年4月在孝丰城被国民党警特逮捕,关押在浙江陆军监狱。1935年3月释放出狱。
1937年初夏,到杭州参加抗日救亡工作,在共产党员和进步人士创办的《战时生活》社和《中国儿童时报》社工作,并与邵荃麟等在《抗敌导报》上,发表不少宣传抗日救国的文章。11月杭州沦陷后,回临安组织游击队,创建余临孝边区游击队,任队长。次年3月,日军侵犯山川,子球率部在泥山湾设伏狙击,毙敌9人和战马10余匹。1938年4月,游击队由国民党浙西行署改编为余临孝边境游击大队,任大队长。同年底又被编为浙西游击总队。以后,部队被收编,因部队中的共产党干部尽遭排挤,数月后,沈子球愤然离开去金华。1939年2月任浙江国民抗敌自卫团第一支队指导员。后又任浙西行署参议兼任临安简师训导主任。1945年3月,新四军挺进浙西,解放临安,建立抗日民主政权,任中共临安县委文教科长、临安县县长。同年10月随军北撤,任苏皖边区政府秘书。194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未几,后被派到上海做统战工作。
1948年秋回浙江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金萧游击支队,先后任浙东行署第三区专署江南县政府主任秘书、专署秘书长,1949年4月任天目办事处主任,1949年5月参与领导解放临安,与天目大队长孟勇率部挺进临安县境,经多方谈判,争取了国民党军驻临安独立营和县自卫队的投诚起义,5月4日,临安和平解放。7月,去上海。此后,历任上海市公安局侦察科副科长、科长、宗教事务处科长,上海市博物馆负责人。1955年5月在上海因“潘汉年、杨帆案”被捕,1959年2月病死狱中。1984年,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宣告无罪;党组织又恢复其党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