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庭式娶盲女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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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齐人刘庭式未及第时,议娶其乡人之女,既成约而未纳币也。庭式及第,其女以疾,两目皆盲。女家躬耕,贫甚,不敢复言。或劝纳其幼女,庭式笑曰:“吾心已许之矣。虽盲,岂负吾初心哉。”卒取盲女,与之偕老。

翻译

齐国人刘庭式还没考上科举时,他的父母为他讨论要他娶他们同乡的女儿,虽然两家已经形成婚约,但还没给女方送礼。后来,刘庭式考上科举考试,自己的未婚女友因患疾病,两眼都瞎了。女家是农耕之家,很穷,不敢再提起婚事。有人规劝他迎娶那家小女,刘庭式笑着说:“我的心已经许配给她了。即使她两眼瞎了,怎能违背我当初的忠心呢。”最后迎娶了盲女,并和她共同生活到老。

注释

1.未及第:没考上科举;科举考试中未获得名次。

2.成约:约定婚姻关系。

3.纳币:送聘礼。

4.或:有人。

5.偕老:和好到老。

6.既:已经。

7.笃:深厚。

8.许:答应。

9.卒:终。

10.偕: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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